泪目!这些年,这些地方放的假…(堪称各地表率!)
春节长假已成明日黄花,下一个假期……似乎遥遥无期!
才上班就“感觉身体被掏空”?感叹假期不够休?然而,总有这样一些地方,为员工的假期操碎了心。快跟工人君(ID:grrbwx)一起来看看这些年,这些地方出台的特色假吧!
福建、河南:独生子女护理假
《福建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规定:2017年自3月1日起,独生子女的父母年满六十周岁,患病住院治疗期间,用人单位应给予每年累计不超过十天的护理时间,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用人单位违反该规定将面临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
新修改的《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明确,独生子女父母年满60周岁后,生病住院治疗期间,给予其子女每年累计不超过20日的护理假,护理假期间视为出勤。
北京、安徽等:孝老假
去年,北京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北京市“十三五”时期老龄事业发展规划》。规划中指出,鼓励用人单位给予员工在其老年长辈生日、老年节以及需要康复服务、临终关怀服务支持时探亲休假。不过,这一假期是倡议而非强制。
《安徽省“十三五”养老服务业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中明确,安徽省将制定相关政策,鼓励子女与父母就近居住或共同生活,子女照顾失能父母将享受带薪休假或政府补贴。
此外,江苏也在制定子女照料失能老年父母的带薪休假制度。
山西、广东等:女职工痛经假
《山西省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规定,医疗机构证明女性患有痛经或者经量过多的,给予一至二日的休息时间。
2016年《广东省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办法》明确,从事连续4个小时以上立位作业的女职工,月经期间经本人申请,用人单位应当为其安排适当的工间休息。用人单位每月可以向女职工发放必要的卫生用品或者劳动保护卫生费。
其实,目前包括北京、山西等在内的10余个省市,已明确了女职工“痛经假”。
广西:“三月三”假
2014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常务会议通过,每年农历“三月三”成为广西公众假日。
今年“壮族三月三”放假时间正式确定:经周末调休后,与清明假期连起来,达到6天,3月30日~4月4日放假。广西人民将拥有一个堪比春节假期的小长假!
没有这些假期的你,是不是有一种生不逢时的赶脚呢?!
来源:工人日报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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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编辑:贺少 赵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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